卅五、得救見證 張丁丁 記得在我上初中的時候,就有一位小學同學帶我參加青少年團契的聚會,那個時候我對聖經根本不了解,因為每次聚會時都只是聽聽聖經故事、唱唱詩歌、玩玩遊戲,年輕人在一起聊聊天而已,我很喜歡享受教堂的那種氣氛,所以幾乎每個禮拜六晚上我都會去參加,而禮拜天上午的主日崇拜就很少去過,因為禮拜天我必須陪我母親買菜及學做家事,當時我母親也反對我往教堂跑,她說那是年輕人在一起交朋友談戀愛的地方。連續三年我都參加聖誕節的「報佳音」,當我考上「世新」以後的第一年聖誕節,我還是告訴我母親說:「我去報佳音了」,其實我是騙她的,因為我被同學拖去參加舞會了,從此以後,我就離開了教會,開始了我的迷糊人生。 在「世新」的那段時間,唸書只是為了應付考試,我的個性外向好動,熱愛跳舞,有舞會一定會去,我的父母親也不反對,他們認為只要不影響功課,不要學壞,跳舞也是一種很好的運動,我跟夢熊也就是在舞會中認識的。 學校一畢業後我們就結婚了,婚後我們的收入不多,生活步調也就平淡了許多,一直到幾年後,我由外務員爬升到航務經理時,就慢慢的接觸到外面的花花世界,於是我開始應酬,除了打牌以外,喝酒、抽煙、跳舞樣樣都會,我的心只知道玩樂,根本就沒有顧到家、丈夫及二個女兒,那段日子可以說是我們婚姻的黑暗期,其實夢熊的個性非常內向不是一個愛玩的人,因為氣我常常晚回家,他也就跟我賭氣經常的跑出去,今天我說我有事,明天他也說他有事,我們就這樣的惡性循環下去,我們倆一見面不是吵架就是冷戰,我嫌他限制我的行動,他說我沒有盡到做母親的責任,反正我們倆是怎麼看怎麼不順眼,我們的感情幾乎已經降到了零點,現在你們看到我們總是同進同出的參加聚會,一定不會相信以前我們的情況會是那麼的糟。 民國七十二年我的二個女兒由於婆婆的提議參加了「台北衛理堂兒童合唱團」,為了接送女兒於是我們又走進了教會,慢慢跟教會裡的人又有了接觸,發現那兒的人,跟社會上的人完全不一樣,也許是聖靈的感動吧!就在那年的九月,我跟夢熊報名參加了「慕道班」,感謝主!在那三個月當中,神讓我清楚的看到自己身上的罪,以前我不認為我有罪,我以為我還年輕比較貪玩而已,常在一起的也有一些是太太們,大家的想法也都差不多,雖然每次晚回家時,總要編一些理由來應付夢熊,而他的臉色也不好看。有一天上課的時候,慕道班的老師叫我將自己曾經犯過的罪寫在一張白紙上,最後抄上(約壹一9):「我們若認自己的罪,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,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」。寫完後老師帶我們做了一個認罪禱告,接著叫我們把紙撕掉,感謝主的恩典,就在那一剎那之間,我整個人完全被釋放了,因為我的罪已被赦免了。 感謝主的憐憫,在慕道班的課程結束以後,也就是在民國七十二年十二月二十五日聖誕節的主日,我受洗歸入基督的名下,就從那個時候開始,我就好像從死裡後活一樣,因為「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,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,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」,並且「若有人在基督裡,他就是新造的人,舊事已過、都變成新的了」,於是我開始拒絕了世界上的誘惑,因為以弗所書五章17~18節中也說:「不要作糊塗人,要明白主的旨意如何,不要醉酒酒能使人放蕩,乃要被聖靈充滿」。感謝主!祂不但救贖了我,也救活了我的婚姻,使我每天能夠很坦然的面對夢熊及二個女兒,並且盡力的去做一個盡責的妻子與母親,箴言書中也說:「才德的婦人是丈夫的冠冕,美容是虛假的,豔麗是虛浮的,惟敬畏耶和華的婦女必得稱讚」。當我信主以後,我跟夢熊的感情由冰點升到沸點,就好像熱戀與新婚中的甜蜜,我的女兒也說:「以前媽媽下班後,不知道她上那兒去,現在我們知道,她不是上班就是聚會,同學們都羨慕我們有一個幸福美滿的家庭」。 真的是很感謝主,這九年多以來,我們的家因為有主的愛在我們裡面,基督是我們的一家之主,每天有主同在,與主同行的日子是這麼的美好。慕道的朋友,您是否正面臨家庭、婚姻、親子之間的問題,請您不要憂慮,只要把你們的心門打開,接受耶穌基督做您的救主,相信神必會為您解決一切的難處,因為神愛世界上的每一個人。最後將一切頌讚榮耀歸給神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