序  耶穌說:「潔淨了的不是十個人麼?那九個在那裡呢?」(路十七17)十個長大痲瘋的得了醫治,只有一個回來向主感謝。那九個人在病患中,生活以自己為中心,蒙恩後還是以自己為中心。只有一個不然,他一醫治「就回來」,他第一個意念想到感謝主,立刻就行動。許多人想到應當感恩,卻沒有立刻實行,過後不久便忘記乾淨。  感恩是叫自己更加蒙恩,可惜很多人不儆醒感恩,始終不能進到神恩典的深處。馬可福音記載,血漏的婦人得了醫治以後,大概由於過份驚奇或害羞而不敢作聲,想就這樣暗暗地得主的恩典就算了;但主知道她的軟弱,要幫助她不作一個辜負主恩典的人,所以「周圍觀看,要見作這事的女人」(可五32),使她不得不把蒙恩的經過,在眾人之前大譫地述說出來。  一個人一信主,就應當在人面前承認主。我們深深知道有的人作了十年二十年的基督徒還是啞吧,從無一次向人說到主;羅馬書說:「人心裡相信,就可以稱義;口裡承認,就可以得救。」(十10)人如果心裡相信,就可以稱義,這是在神面前的事。口裡承認,就可以得救,這是講到在人面前的得救的問題;如果你心裡信了,口裡不說,人就不承認你是一個得救的人,所以心裡相信還不彀,還必須口裡承認,必須用口說出來。  新的會所使用已滿八年,教會不僅鼓勵人人參與事奉,也激發人人開口作見證,開始每月第一個主日,安排三位弟兄姊妹作得救的見證,限定五分鐘,另一位弟兄作福音短講,限定廿分鐘,並要求大家學文字寫作,分別刊於會訊之中,實行以來,滿有果效,前三版有五十位弟兄姊妹得救見證,今第四版再加十位共六十位。今得依序彙為專集,期望彼此勉勵,榮神益人!                    張 志 新 一九九八年十月